商丘:推动名镇名村保护 守护“历史记忆”
10月11日,记者从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商丘市目前有22个村被列入省级传统村落(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共7个。近年来,商丘市通过调查摸底、加大宣传、组织认定、制订发展保护计划和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资金、统一挂牌保护等措施,切实加大商丘市传统村落发展和保护工作。
强化思想认识。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充分认识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职责,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出台相关制度。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商丘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制度》等,这些制度实施以后,商丘市历史文物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开展深入普查。为扩大备选范围,按应录尽录的原则,将全市2个历史文化名镇、2个名村、10个传统村落,经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认真普查评估认定为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储备对象,确保所有符合标准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内的文物均纳入保护名录。
突出防范重点。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利用安全管理工作,整改消除事故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来源:商丘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