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明确23项任务 营造更具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近日,许昌市财政局印发《2024年度许昌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春风行动2.0”工作方案》,围绕构建公平竞争环境、建立电子化服务平台、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等七个方面明确了23项具体任务,要求深化政府采购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造,营造更具竞争力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在构建公平竞争环境方面,要求清理排除和限制公平竞争行为;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

在建立电子化服务平台方面,要求搭建政府采购知识库平台;嵌入智能监督预警系统。

在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方面,要求采购人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政府采购台账;严格预算管理,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不得擅自提高采购标准;完善绩效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结果直接与部门预算控制数挂钩;规范合同款项支付,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拒绝或延迟支付款项,不得要求供应商接受不合格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等。

在规范政府采购流程方面,要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采购人对政府采购需求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承担主体责任。为项目配备政府采购助理。在公布政府采购中标单位时,同步为政府采购项目配备政府采购助理。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在许昌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政府采购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事项等。四是提升合同履约效率。明确合同执行各环节履约期限,最大化压缩采购周期。

在降低各方交易成本方面,提出供应商“零成本”参与投标;推进采购人联合集中采购。对有共性需求的采购项目,鼓励采购人自愿联合,采取部门联合或跨区域联合等方式,实行集中带量规模化采购、统招分签等,发挥规模效应,降低单位成本;推广运用框架协议采购。搭建适用于框架协议采购的电子化采购系统,为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活动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简便实用、灵活高效的采购方式,逐步替代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等采购方式;建立代理机构日常执业公示制度。

在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方面,强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和创新绿色发展,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发展,推进合同融资扩面增量等。

在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能方面,要求完善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畅通线上及线下维权渠道,线上线下均可接受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办理;健全纠纷化解机制,鼓励采用建议、辅导、规劝等方式,推动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提高争议解决的灵活性和有效性;建立政府采购抽查送审制度,在全市开展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抽检核查,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来源:许昌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