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多举措支持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
8月1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培育重点产业链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提升新乡市人工智能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新乡市近日印发《新乡市支持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应用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适用范围包括在新乡市内登记注册、纳税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近3年在申请财政扶持资金时没有发生弄虚作假行为,截至申报日,企业在“信用中国”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
据了解,《措施》分为五个部分。
一是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包括建设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地、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引进等;
二是完善人工智能产业创新生态。包括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人工智能企业成果转化等;三是加快人工智能高端产品研发。包括支持高端产品研发、支持算法软件源头创新等;
四是加强数据要素保障。包括推动数据开放应用等;
五是其他保障措施。包括人才引进、支持人工智能产业投融资、重大事项采取“一事一议”等。
《措施》不乏亮点,如实缴注册资本达到2000万以上的入驻园区企业最高可享受租金前一年全额补贴,后两年减半补贴政策;国内外龙头企业择优给予50万元落户奖励,国内10强企业落户“一事一议”;人工智能企业技术转化最高给予不超过50万元补助;入选省十大标志性高端装备产品给予50万元奖励,对省首版次软件给予一定比例配套支持;支持企业充分挖掘数据要素价值,将人工智能领域数据纳入省、市平台;支持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关键人才引进“一事一议”,设立人工智能产业研究投资引导资金。
《措施》自公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新乡市原有相关规定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
来源:新乡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