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提前完成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待工作

近年来,开封市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筹措资金,确保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及时足额发放,落实退休待遇提标政策。

一是高度重视,落实政策精神。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豫人社〔2024〕3号)精神,开封市从2024年1月1日起,为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增发基本养老金。

二是扎实推进,做好资金保障。为落实好本次调待工作,开封市提前做好基本养老金调待资金测算工作。市财政局联合市人社局摸清待遇领取人员底数,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调整范围,为顺利完成增发养老金工作打好基础。

三是分类调整,提前发放到位。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增加32元,挂钩调整即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部分,适当倾斜即对高龄退休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给予适当倾斜。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是开封市企业退休人员第20次、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9次连续增加养老金。在摸清底数后,开封市将全市32.25万名退休人员纳入调整范围,1-7月增发基本养老金22645万元,于7月15日全部发放到位,提前16天完成发放任务。

来源:开封市人民政府